天意企业转让制药生产技术,经搜集和初步测算已知下列资料:
(1)该企业与购买企业共同享受该制药生产技术,双方设计能力分别为600万箱和400万箱;
(2)该制药生产技术系国外引进,账面价格500万元,已使用3年,尚可使用9年,3年通货膨胀率累计为10%;
(3)该项技术转让对该企业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由于市场竞争,产品价格下降,在以后9年中减少的销售收入按现值计算为100万元,增加开发费以保住市场的追加成本按现值计算为3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
(1)该制药生产全套技术的重置成本净值;
(2)该无形资产转让的最低收费额评估值。
解:
(1)3年通货膨胀率累计为10%,对外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可按物价指数法调整,并根据成新率来确定净值,由此可得该制药生产技术的重置成本净值为:
500×(1+10%)×9/(3+9)=412.5(万元)
(2)因转让双方共同使用该项无形资产,设计能力分别为600万箱和400万箱,确定重置成本净值分摊率为:400/(400+600)×100%=40%
由于无形资产转让后加剧了市场竞争,在该项无形资产寿命期间,销售收入减少和费用增加的折现值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机会成本,根据资料可得:
100+30=130(万元)
因此,该项无形资产转让的最低收费额评估值为:
412.5×40%+130=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