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企業轉讓製藥生產技術,經搜集和初步測算已知下列資料:
(1)該企業與購買企業共同享受該製藥生產技術,雙方設計能力分別為600萬箱和400萬箱;
(2)該製藥生產技術系國外引進,賬面價格500萬元,已使用3年,尚可使用9年,3年通貨膨脹率累計為10%;
(3)該項技術轉讓對該企業生產經營有較大影響,由於市場競爭,產品價格下降,在以後9年中減少的銷售收入按現值計算為100萬元,增加開發費以保住市場的追加成本按現值計算為30萬元。
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確定:
(1)該製藥生產全套技術的重置成本淨值;
(2)該無形資產轉讓的最低收費額評估值。
解:
(1)3年通貨膨脹率累計為10%,對外購無形資產的重置成本可按物價指數法調整,並根據成新率來確定淨值,由此可得該製藥生產技術的重置成本淨值為:
500×(1+10%)×9/(3+9)=412.5(萬元)
(2)因轉讓雙方共同使用該項無形資產,設計能力分別為600萬箱和400萬箱,確定重置成本淨值分攤率為:400/(400+600)×100%=40%
由於無形資產轉讓後加劇了市場競爭,在該項無形資產壽命期間,銷售收入減少和費用增加的折現值是轉讓無形資產的機會成本,根據資料可得:
100+30=130(萬元)
因此,該項無形資產轉讓的最低收費額評估值為:
412.5×40%+130=2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