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在投資組合風險對沖中的應用
作者:research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97 更新時間:2006-9-22
1、 對於基金而言,期指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用於對沖大盤指數下跌的風險。
2、 最小風險對沖的原理。
● 給定一個投資組合,決定沽空多少張期指以使投資組合的波動最小
● 假設某個投資組合其市值記為St ,期指市價ft ,記需沽空的期指數為h(即對沖比率)
從時間t到下一天t+1, 對沖後的投資組合市值變化:
pt+1 - pt = (st+1-st )-h×(ft+1-ft )×V+D t
= ( st+1-st)-h×(fvt+1-fvt)+ D t, D t 為一日間的股息收入
風險通常以條件方差定義:ρ2 = s2 + h2fv2 - 2hρsfv
選取h 使得ρ2最小 : δρ2 /δh= 2hfv2-2ρsfv= 0
h = ρsfv /fv2
● 最簡單地方法是用線性回歸估算h
1) St = α+β fvt + εt
2) ΔSt = βΔfvt + Δεt
3) ΔSt / St = bΔft / ft + μt
實際中最常用的是3)、因為回報計算更貼近於CAPM 。
β=( St / fvt ) × b
如果St 代表指數基金,b≒1
● 舉例,一個當前市值1千萬美元的美股投資組合需要作對沖,11月S&P 500 期指市場報價1375.5。
為了估計β,分析人員採集了過去100個交易日該投資組合的每日回報並計算過去100日最活躍期指的價格回報。
a) 用以上兩組歷史數據作回歸,得出b=0.88
b) 最小風險對沖比率β=[10,000,000÷(1375.5×500)] ×0.88=12.79
應沽空13張S&P 500 期指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