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價值:實施基金份額拆分和限量持續銷售活動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實施基金份額拆分和限量持續銷售活動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進一步優化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碼:160607)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結構,經本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實施基金份額拆分操作,並推出限量持續銷售活動。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拆分日
2007年8 月15 日。
二、拆分對像
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
三、拆分方式
基金拆分日日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拆分比例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拆分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實施拆分。拆分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按照拆分比例相應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額淨值調整為1.000元。拆分公式為:
拆分後基金份額=拆分前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
基金份額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資產淨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總數
其中,基金份額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數點後9位,拆分後場外基金份額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場內基金份額截位保留到整數位,由此產生的誤差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份額拆分後,基金份額總數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額均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份額總數的比例不發生變化。份額拆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
四、鵬華價值優勢基金份額拆分及相關業務安排
為了本次基金拆分順利實施,本基金管理人對場內與場外份額分別進行了相應的技術準備,在基金拆分及持續營銷的整個過程業務時間安排如下:
1. 基金場外份額的日常申購照常進行;
2. 2007年8月13日至2007年8月16日暫停基金場內、場外跨市場轉托管業務;
3. 基金拆分日(2007年8月15日)對基金份額進行拆分,拆分日(2007年8月15日)至拆分日後第一個工作日(2007年8月16日)暫停基金場內申購、贖回及場內交易業務,暫停基金場外份額的贖回業務。2007年8月15日起暫停基金的轉換業務至持續營銷期結束;
4. 2007年8月17日公告拆分比例;
5. 拆分日後第二個工作日(2007年8月17日)投資者可辦理本次拆分增加的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
五、基金份額拆分日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
(1)如基金份額拆分日未暫停申購,當日申購按拆分後的基金份額淨值1.000元計價;
(2)在拆分日後,基金份額淨值將在拆分日基金份額淨值(1.000元)的基礎上變動,此後的投資者申購以及放開贖回後的價格將以此為基礎計算。
六、限量持續銷售活動
(一)活動時間
基金拆分日後二周(自拆分日起到2007年8月28日止)為本基金的重點持續營銷期,開展限量持續銷售活動。
(二)規模控制
自本基金拆分公告之日起至基金拆分日後二周(截至2007年8月28日),基金管理人將對本基金的銷售情況採取實時監控。若預計當日的有效申購申請全部確認後將使本基金資產淨值總額接近或達到100億元,基金管理人將立即暫停本基金的申購業務。
(三)比例確認
若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申購的基金份額全部確認後本基金總規模不超過 100億元,則全部申購申請均予以確認;若超過100億元,則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的申購申請採用「按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申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如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申購申請確認比例=(100億元-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基金資產淨值+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有效贖回申請份額×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額淨值)÷暫停申購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購申請初次確認金額×100%
根據按上式計算的確認比例,基金投資人當日提交的申購申請部分確認的金額計算如下,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申購申請確認金額=申購申請金額×申購申請確認比例
投資者當日申購費按照最後申請確認金額對應的費率計算。
(三)確認比例將於暫停申購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
(四)暫停申購日開始的不超過三個月的期限為基金的投資建倉期,此間基金管理人將全力做好基金的投資建倉工作。
七、關於暫停日常申購業務
為了平穩投資運作的需要,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若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申購業務,則有權在期間的任一個工作日暫停基金的日常申購業務,在公司網站上公告,並於次日在指定媒體上再次公告。自公司網站公告暫停申購起,投資者提交的申購申請視為無效。
本次持續銷售活動結束之日起暫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購業務。具體恢復日常申購業務的時間本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八、拆分結果的公告和查詢
2007年8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將基金份額拆分比例予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8月17日起(含該日)在銷售機構查詢其原持有份額的拆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