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與2002年2月9日在她一位嬸子(人壽保險業務員)的勸說下購買了一份國壽鴻泰兩全保險(分紅型),交費5年,每年2000元。她嬸子每年都打電話告之到她那裡續交保費,到今年以交了累計8000元,但一直沒給保單和別的收據。
因妻子當時怕我不同意,是瞞著我購買的,前幾天,她嬸子和我岳父發生口角,我妻子怕發生意外,便把保單要了回來,並告只我實情。可我看這份保單時發現異常,因為交了4年保費,卻只有第一年的發票,於是我妻子便去問了一下她嬸子,她嬸子說單子在她那裡鎖著呢,又說比較難找,你拿回去弄丟了,放在她那裡就行,沒給。我妻子回來以後我便撥打了人壽的客服電話95519查了一下交費情況,被告之這份保單只交了一年保費,已屬於無效力保單。
現在我已明白她嬸子的這種行為就是保險業務員私吞保費,可他嬸子一直沒給發票和收據,我妻子礙於是她嬸子一直也沒要,所以說我感覺這事處理起來比較被動,不過保單本身還是有很多漏洞。請告知我現在該怎樣處理這件事情,謝謝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