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律师授权声明
南京军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军昆公司)授权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胡建伟律师就上海杰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简称杰胜公司)公开发表谩骂、侮辱和诽谤军昆公司的言论,特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军昆公司二年来依托阿里巴巴诚信通平台,秉凭「以诚相待、以信为本、以优取胜」之经营理念,获得众多商友的良好口碑,由此赢得了诸多客户,建立了长期、信赖的合作关系。军昆公司万分珍惜和努力保持其获之不易的法人名誉和商业信誉,其诚信名誉和商誉不容任何人不法侵害。
二、近日来,杰胜公司在处理诚信通认证一事的同时,在阿里巴巴商人论坛上发表恶意贬损军昆公司的言论,对军昆公司进行肆无忌惮地谩骂、侮辱和诽谤,已经严重造成了军昆公司的社会评价的降低,严重侵害了军昆公司的名誉权及商业信誉,严重损害了军昆公司在阿里巴巴诚信通平台已形成的现实的名誉利益。
三、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军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严正要求杰胜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向军昆公司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现军昆公司已授权律师对杰胜公司采取诉讼措施,以正视听。
特此声明
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
胡建伟律师
2006年2月14日
南京军昆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朱林
2006年2月14日 http://club.china.alibaba.com/club/post/view/50_9441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