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徵求意見稿
我認為今年新制定的新股發行案確實嚴重的侵犯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按照新制定的新股發行方案,券商和其它金融機構就可以在新股的發行階段壟斷和控盤每一隻新發行的新股。這主要是由於一是券商通過對新股的詢價,先拿走每隻新股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股份。這一點其實大家都明白,每隻新股的發行價是由它的淨資產、市盈率、以及每股收益來決定的。而不應該通過詢價來決定。管理層之所以這麼做,其實就是通過對新股的詢價來給券商和各大金融機構送紅包。最讓人氣憤的是,管理層將過去券商在申購新股時每個資金帳戶只可以申購3萬至5萬股一下子提高到 9億股。難道,這管理層是瘋了還是腐敗了。為什麼要制定這麼嚴重侵犯廣大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決定。這樣一來,廣大的中小投資者就根本就很難在申購新股時中籤。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問題成了一句空話。而且,在中小板發行的新股,股民就算中籤,也由過去的1000股減為500股。但是,中信證券在申購中工國際時卻一下子中了95萬股。由於,新股還沒有上市就已經被券商和其它金融機構在新股申購的過程中所壟斷和控盤了,所以才會造成中工國際一上市就被那些券商進行惡意的抄做。卻給那千千萬萬的股民帶來了極大的風險。我認為新股這樣發行一是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權益,而且也不利於證券市場的發展。因此,我有幾個建議:
{一}取消新股的詢價制度。給新股設定一個上市指導價,給承銷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就讓新股直接上市。這樣一來股民和券商就可以公平競爭了。
{二}券商只可以參加新股的詢價和股票市值配售:而只有股民才可以參加現金申購新股。券商和股民雙方各佔新股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三}對於券商和股民申購新股的上限還應該恢復到以前市值配售和現金申購的標準比較公平。
大家想想:如果那些券商天天只申購新股而不買股票,那我們這個股票市場還有什麼希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