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
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者投入作為資本金的資金以及按照有關規定由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轉為資本金的資金。開辦企業,必須依法籌集最低限度的資本金即註冊資本。但是投資者的資本金,往往允許分次繳付,因此在核算上就有必要設置「實收資本」科目,來反映實際收入的資本金。投資者在繳清資本金後,企業的實收資本應與註冊資本相一致。又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金,不一定都能作為資本金,如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交付的出資額大於按合同、協議所規定的出資比例計算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在股票溢價發行時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都只能列作資本公積金,不能作為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科目。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可將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轉為資本金。在將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可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將法定盈餘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時,應記入「銀行存款」等科目的借方和「實收資本」科目的貸方。將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應記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科目的借方和「實收資本」科目的貸方。「實收資本」科目應按投資者設置明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