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博瑞(博瑞傳播,600880):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獲證監會批准
成都博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關於召開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其披露: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部2006年8月14日致公司的《關於"G博瑞"股票期權計劃的反饋意見》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對《成都博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部分內容予以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補充,並得到公司董事的確認:
(1) "當年度考核未達到績效考核指標的,可行使的期權為0 份,公司註銷該年度股票期權。上述每期可以行使或者被註銷的股票期權,對每個激勵對像按期權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修改為"公司分年度考核(2006年---2008年),未達到當年度考核指標要求,則當期的全體激勵對像股票期權總額被註銷,公司激勵對像個人按當年行權的比例註銷當年的期權,相應調減激勵對像個人授予的股票期權的額度。公司分年度考核(2006年---2008年)達到當年考核指標要求,但激勵對像個人按照《成都博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該激勵對像個人按當年行權的比例註銷當年的期權,相應調減該激勵對像個人授予的股票期權的額度,同時調減全體激勵對像當期股票期權總額;其他激勵對像考核合格的,期權分配比例及額度不作調整,按授予的年度期權行權比例行權。"
(2)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增加"激勵對像行權時自籌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1、自有資金(年薪及個人儲蓄);2、銀行針對企業高管個人信用貸款和公司高管以個人資產抵押取得銀行貸款;3、信託融資。激勵對象與信託公司合作開展專門針對股票期權激勵的中長期信託融資。"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14.85元"更正為"14.89元"。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中分析「對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財務測算意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第二章《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規定,博瑞傳播在本次激勵計劃中向激勵對像發放的股票期權需要按照授權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並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將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由於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採取一次性授予的方式,因此需要根據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以對股票期權行權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並相應增加資本公積。股票期權費用的確認會減少博瑞傳播當期淨利潤。
股權期權費用不是公司實際付現的費用,對期權費用的確認不會直接減少公司淨資產。在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內,如果沒有激勵對像行權時,則也不會對公司的現金流量產生直接的影響。
當激勵對像行權時,公司獲得激勵對像按照行權價格和行權數量計量出來的資金,公司同時增加實收股本和資本公積。若本次激勵計劃中激勵對像全部行權,則博瑞傳播獲得資金的最大金額為238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