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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评选河南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不断丰富志愿服务内容,逐步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动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全面进步和持续发展,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开展2003~200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以树立青年志愿者模范典型,表彰他们在过去的一年中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发挥他们的师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言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3、热爱公益事业,能够尽己所能,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不计报酬;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应达到60个小时,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服务时间累计应达到80个小时(注:此时间为2003年5月4日到2004年5月4日期间注册单位认可时间)。
二、评选比例和评选办法:
1、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比例按各单位总数的1%计算;
2、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的评选比例按各单位志愿者总数的0.5%计算(注:以上名额比例计算,不足一人者,按一人计)。
3、各单位青年志愿者组织在团组织的指导下民主推选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评选并上报推荐名单;认真填写河南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登记表(附后)。
2、第二大项中第5项由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监督核实。
3、推荐名单和登记表请务于4月23日前报校团委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0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