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是中共党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讲团结、顾大局,坚持原则。
3.综合素质好,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咨询及相关科研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作为教育者良好的气质、形象。
5.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并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具有文体特长者,相同条件优先。
二、招聘学院、计划及待遇
1、招聘辅导员的学院有:教育科学学院(1名)、新闻与传播学院(1名)、经济学院(1名)、外语学院(2名)、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名)、生命科学学院(2名)、环境与规划学院(2名)、艺术学院(1名)、土木建筑学院(1名)、护理学院(1名)、国际教育学院(2名)、医学院(1名)、体育学院(1名)、校文理实验班(1名)。共招聘辅导员19名。
2、被录用人员按国家、河南省和河南大学关于接收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有关待遇将遵照《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采取函报、网上报名均可,提交详实的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按照条件进行初审,2006年3月10日前将在网上公布参加笔试和面试名单。
3.笔试、面试: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学校将成立相关学院的领导及专家组成笔试命题组和面试评委组。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等。面试由个人演讲(5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三部分组成,自我介绍、演讲以应聘动机、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和为该生的最后成绩。学校将按照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列,并划出入选范围予以公布。
4、录用:录用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入选者个人填报志愿,学院选择,签定协议。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专业类别不限。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5 日。
3、笔试及面试报到时须持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或学生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读研学校的相关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