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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評選河南大學「優秀青年志願者」和「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的通知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為了繼承和發揚「五·四」運動的光榮傳統,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不斷豐富志願服務內容,逐步提高志願服務水平,推動河南大學青年志願者服務事業的全面進步和持續發展,校團委決定在「五·四」青年節到來之際開展2003~2004年度「優秀青年志願者」和「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評選表彰活動,以樹立青年志願者模範典型,表彰他們在過去的一年中做出的努力和貢獻,發揮他們的師範作用,進一步激發廣大青年志願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青年志願者行動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
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秀青年志願者、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評選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文明的言行,模範遵守學生守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河南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章程;
3、熱愛公益事業,能夠盡己所能,幫助他人,服務社會,不計報酬;
4、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良;
5、優秀青年志願者服務時間累計應達到60個小時,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服務時間累計應達到80個小時(註:此時間為2003年5月4日到2004年5月4日期間註冊單位認可時間)。
二、評選比例和評選辦法:
1、優秀青年志願者的評選比例按各單位總數的1%計算;
2、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的評選比例按各單位志願者總數的0.5%計算(註:以上名額比例計算,不足一人者,按一人計)。
3、各單位青年志願者組織在團組織的指導下民主推選並公示。
三、注意事項:
1、各單位嚴格按評選條件和評選比例評選並上報推薦名單;認真填寫河南大學優秀青年志願者(標兵)登記表(附後)。
2、第二大項中第5項由河南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監督核實。
3、推薦名單和登記表請務於4月23日前報校團委
共青團河南大學委員會
200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