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自學考試 - 網路之家

河南大學自學考試 - 網路之家 - 河南大學自學考試


!!!!! > 進入超人氣園地 < !!!!!

河南大學自學考試

 

                    河南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評卷管理辦法

 

  為了做好自學考試評卷工作,高質量地完成評卷任務,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以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的評卷工作領導組,成員由有關部門和學院的主管負責人組成。學校評卷領導組根據評卷任務和要求,制定《河南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評卷安排意見》,科學安排評卷工作。

  學校評卷領導組實行責任制,主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所有評卷工作人員要簽署《河南大學自學考試評卷工作安全保密責任書》。責任明確到人,分層管理,各司其職。學校評卷領導組的職責是:

  1. 在省考委領導下,主持我校的自學考試評卷工作。

  2. 組織制定評卷工作安排意見,認真做好評卷的各項準備工作。

  3. 審核並代表省考委聘請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召開全校評卷工作會議,做好評卷工作的動員、培訓、組織和檢查指導工作。

  4. 教育全體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紀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嚴防營私舞弊,保證評卷工作的順利進行。

  5. 加強評卷場所管理。評卷場地由學校集中設立、統一管理,統一規定工作時間和工作制度,評卷教師與管理人員一律佩帶「評卷工作證」上崗。

  6. 掌握評捲進度,檢查評卷質量,監督各環節崗位職責的執行情況,按時完成任務。

  7. 處理有政治錯誤的答卷及評卷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將結果報省考委。

  (二)學校評卷領導組下設評卷工作辦公室,具體落實學校評卷領導組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決策,成員由具體負責評卷工作的人員組成,其職責是:

  1. 具體負責評卷工作的準備、組織及安排事宜。

  2. 負責材料、人員、車輛、場地、攝像監控裝置的配備安裝及評卷用品的準備。

  3. 負責評卷工作具體實施過程(接送、檢查、複查、整理、歸類等)的組織管理工作。

  4. 負責值班安排及人員調配、車輛安排及有關評卷所需的後勤保障。

  (三)成立學校評卷材料組,其職責是:

  1. 做好答卷的接送、保密、收發及各個環節的安全保密保衛工作。

  2. 按規定時間到省考委指定地點接收答卷,做到數量清點無誤,交接手續規範清楚。

  3. 答卷運回我校答卷保管室後,在下發評閱之前,要認真組織整理、分類、清點、逐本檢查,發現問題,請示領導組後再行處理。

  4. 明確分工,嚴格交接手續,做好每次小學科答卷的發放、回收工作。

  5. 收回答卷後,重新進行清點、整理、分類。按要求進行分類打捆,在規定時間內把答卷送到省考辦指定地點,認真做好交接工作。

  (四)成立學校評卷複查組,其職責是:

  1. 按照評卷日程安排,代表學校領導組組織抽查各科答卷的評定情況,包括答卷評定的進度,評分標準的把握,答捲成品的內、外在質量;檢查成品答卷小題分合計、題首分合計、總分合計、「 55 — 64 分」重點複查線的搬分、複查、簽名和「不及格」印章的加蓋等。對所抽查答卷差錯情況進行登記,並將信息反饋給各有關學科評卷領導組及學校評卷領導組。

  2. 聘請並組織人員安排對成品答卷的全面複查、登記,統計差錯情況。

  (五)成立學校安全保密組,其職責是:

  1. 協助校評卷領導組制訂答卷保管的有關保密制度和措施。

  2. 負責調動有關人員對答捲進行每天 24 小時的看護工作,定時抽檢值班人員的到崗和盡職情況,並做好有關紀錄。落實值班人員簽到情況。

  3. 協助校紀委工作人員,監督檢查各答卷保管室的建設和值班制度、保密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將結果上報學校評卷領導組。

  4. 負責電視監控設備的安裝維護和定時更換錄像帶。

  (六)成立學校差錯試卷拆裝組,其職責是按照省考委的要求,對裝訂有差錯的試卷重新拆封裝訂,並按有關要求進行登記上報。

二、評捲過程

  自學考試評卷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寬嚴適度、始終如一」。評卷工作分以下 6 個環節:

  (一)試評

  1. 試評前,要組織骨幹教師認真研究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說明,擬定出評卷補充意見,報專業評卷領導小組,如有變動時報校評卷領導組,並在接卷之日起三天內電話告知省考辦(評卷結束報送文字材料),經同意後組織全體教師進行試評。

  2. 試評以課程評卷組為單位組織實施。參與該課程的評卷、複查、總複查的教師均要參加試評。

  3. 每門課程除選擇、填空題外,其它類型的試題至少試評 10 份,力求評卷人員都能掌握給分標準。

  4. 試評一律用鉛筆記分。試評答卷要重新評閱。

  5. 試評中發現試題有差錯時,要及時報告學校評卷領導組,以便研究處理。

  (二)評卷

  1. 評卷前,課程評卷組要依據試題參考答案、評分說明以及試評後的答案補充意見,制定出具體的評卷細則。

  2. 採用流水作業方法進行評卷,專人閱專題,不許一人評閱全卷,作文和論述性試題要由兩人共同評閱。

  3. 評卷一律用紅色圓珠筆或紅色水筆,記分數字和簽名必須清楚、工整。只能在卷面上作評卷的統一標記和分數,嚴禁塗抹。

  4. 評卷時要按大題評分要求,對小題或論述題、演算題的分段、論點、演算步驟分別評分,並將所評分數用工整的阿拉伯數字記在課程評卷組統一規定的地方。評分只記得分,不記負分,未答題或答題錯誤的記零分。小題各要點得分之和等於小題得分,各小題得分之和等於大題得分。大題得分要寫在大題題首「得分」欄內,並在「評卷人」欄內簽上全名。考生用紅筆或鉛筆答題、私自加頁答題和在草稿紙上答題一律不予評閱記分,並填寫登記材料,上報學校評卷領導組。

  5. 遇有重大政治問題的答卷,交校評卷領導組處理。

  6. 若發現有倒裝、密封不嚴等情況,要及時送交校答卷保管室處理,不准擅自拆裝;若發現卷面有標記或作弊嫌疑(如雷同卷)等,照常評分,並按要求填寫《評卷異常情況登記表》,單獨上報。

  7. 每本答卷同一大題評分結束後,在答卷封面相應大題號後「評卷人簽名」欄內簽上全名,以示負責。不得先在封面上簽名後評卷,以免漏評。

  8. 非評卷時間除答卷保管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留答卷。每次評卷結束後,負責領送答卷人員要及時將答卷交還校答卷保管室。

  (三)複查

  1. 複查對答卷評分標準的掌握情況起監督作用。複查工作由課程評卷組完成,可以互查,也可指定專人負責。一人可複查若干大題、也可複查全卷。複查教師對已評的所有答卷要認真、細緻地逐題檢查。一是檢查每大題的小題分合計與題首「得分」是否一致,二是檢驗評分是否公正、客觀,對評分標準的把握是否適當。

  2. 複查教師認為原評分數確需更改時,在原分數上劃一斜線,在其旁邊記上新的得分,用「○」圈住,並在旁邊簽上全名以示負責。改動分數和簽名一律用紅色圓珠筆。

  3. 論述題、作文題等,與原評卷人的評分有重大差別時,應交課程評卷組長審定。

  4. 漏評的答卷一律退回,由評卷教師評閱後再行複查。

  5. 複查時,凡小題分數有變動時,題首「得分」欄內的分數要作相應變動。每份答卷複查後,要將分工複查的大題題首得分正確地過渡到卷首相應大題的「得分」欄內,並在分工複查的大題題首「複查人」欄內簽全名。

  6. 每本答卷複查結束後,在答卷封面相應大題號的「複查人簽名」欄內簽上自己的全名。

  (四)總分合計

  1. 各課程評卷組要有專人負責卷面總分合計工作。凡漏評未複查的答卷一律退回評卷人或複查教師處理。既無分數,又無「 0 」 的試題不能視作 0 分,應作漏評處理。

  2. 合分時,首先將每大題的小題分合計與題首得分對比,題首得分與卷首相應大題得分對比,均正確後,將卷首各大題得分合計(小數四捨五入)並填入卷首「總分」欄內,並在「核分人」欄內簽上全名。記分和簽名一律用紅色圓珠筆。

  3. 核分人不准更改所有得分,如遇第 2 條兩個對比不一致時,要退回複查教師更正後再行合分。

  4. 漏評的答卷份數超過該課程答卷總數 5% 時,應停止合分,並向院評卷領導小組報告。

  5. 將 55 — 64 分之間的所有答卷夾入紙條或對角折疊,供總複查教師複查。

  (五)總分覆核

  1. 核對每大題的題首得分與卷首相應大題得分,卷首大題得分合計與核分人所記總分是否一致。

  2. 總分錯時,用紅色圓珠筆在原總分上劃一斜線,在旁邊記上正確的總分,將正確的總分用「○」圈住,並在卷首「複查人」欄內簽上全名。其它類型的錯誤則退回複查教師處理。

  (六)總複查

  1. 總複查由課程評卷質量檢查組負責。

  2. 除重點複查 55 — 64 分之間的全部答卷外,還要從其它分數的答卷中隨機抽取該課程適當比例的答捲進行複查。

  3. 總複查教師既要檢驗卷面各處合分是否有誤,又要檢驗給分寬嚴是否適度,切實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

  4. 在有小題得分改動時,相應大題的題首得分,卷首分以及總分均要相應改動,改動後的分數用「○」圈住,並簽上自己的全名。改分和簽名一律用藍色圓珠筆。

  5. 對於 55 — 64 分之間的所有答卷,不論總分有無改動,都要在卷首計分下面的「複查總分」欄內填寫總分,並在「總複查人(簽名)」欄內簽上全名。同時,將卷首「總分」欄內的分數劃去;抽查其它答卷時,對低於 55 分的答卷經複查升為及格的,要寫出文字材料說明加分理由,否則,加上的分數視為無效。

  6. 評卷結束後,要在不及格答卷的卷首總分欄外統一加蓋「不合格」或「不及格」印戳。

三、安全保密

  (一)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根據國家《保密法》和四部委關於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建立答卷保管保密室,保密室要完全符合《河南省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細則》規定,保密室要設在第二層或二層以上,必須是鋼混或磚混結構,要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備鐵門、鐵窗、鐵櫃,還要配備報警和視頻監控設備。

  答卷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從接捲開始到送卷結束,貫穿學校整個評卷工作的全過程。

  接送答卷:一要選擇密封而且車況較好的車輛,二要組成由安全保衛人員和評卷材料組共同參加的接送人員隊伍。必須注重交接數量清點和運輸途中的安全。

  答卷保管實行 24 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少於三人,由校紀委、校園管理處和自考辦工作人員組成。值班人員要愛惜、愛護答卷,遵守各項規定,不准在答卷存放室抽煙、喝酒或玩耍滋事。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答卷保管室。任何人不准查詢考生分數,不准改動答卷的答案或分數。嚴格做到防水、防火、防鼠、防盜、防破損。

  (二)認真選聘、培訓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

  根據國家教育部、省考委的有關要求,學校評卷領導組在選聘評卷教師時,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 非本專業的教師不得參加本專業答卷的評閱工作; 2. 評卷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3. 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參加評卷工作; 4. 評卷教師必須政治、業務素質高,有經驗、懂學科,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身體健康; 5. 有直系親屬參加本專業考試的教師不得參加本專業課程的評卷工作; 6. 上次評卷中有違紀行為的教師不得參加本次評卷工作。

  在選聘評卷教師時,要求評卷教師既要熟悉業務,堅持原則,又要有高度的紀律性。所有評卷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

四、獎罰制度

  根據省考委的評卷工作獎罰辦法,對評卷工作實行獎優罰劣制度。

  對評卷工作人員和評卷教師違紀,或因組織管理不善,造成答卷損壞、丟失或出現其它重大問題的,將酌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對於嚴重違紀,影響評卷質量和學校聲譽的,除經濟處罰外,學校評卷領導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評卷總結

  實行評卷總結制度,各有關學院除了認真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卷定性評估表》外,還要對每次的評卷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評卷結束時上報學校評卷領導組。學校評卷領導組要對全校的評卷工作進行總結,上報省考委。

日曆

<< 2007·03 >>

Sun

Mon

Tue

Wen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控制面板

最近引用

    Search

    站點統計

    • 文章總數:1388
    • 評論總數:32
    • 引用總數:0
    • 瀏覽總數:Errorvisit
    • 當前樣式:default
    • 當前語言:UTF-8

    鏈接

    圖標彙集


    Powered By Z-Blog 1.6 Final Build 60816

    Copyright 2007 LetsFun.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