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广电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 《关于处理影片〈苹果〉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
广电总局:影片有多项违规
通报指出,由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出品的影片《苹果》违规制作色情内容的片段 (未经审查通过),并擅自将未经审查通过的含有色情内容的影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及制作音像制品,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送第57届柏林电影节参赛,违反了《条例》第二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违反了《条例》第三条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 《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广电总局决定吊销影片 《苹果》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没收未经审查通过的影片拷贝及相关素材,制片单位15天内将拷贝等送达总局电影局;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停止其网络传播;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停止其音像制品的发行。
与此同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其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对负有相关责任、参与投资拍摄的两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参与该片拍摄的制片人、导演及相关演员,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
电影局:不要拿《色,戒》做比较
《苹果》遭禁的消息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烈讨论。有网民更呼吁广电总局禁映同样因激情戏引发话题的《色,戒》。广电总局电影局制片处周处长对此回应称,《苹果》参照《电影管理条例》是完全符合禁令标准的,此次禁令只针对《苹果》,不与《色,戒》等其他电影做比较。
制片人:「色情内容」非我所为
在表示将接受广电总局的处罚并积极配合后,方励说有一点需要澄清:「网络上流传的 『色情内容』是盗版商从该片的台湾音像版本中盗录下来传播的。」他表示会协助有关部门,与院线协调,积极追讨影片拷贝。
佟大为:积极配合深刻检讨
《苹果》主演之一佟大为在获知相关处罚信息后表示自己会 「积极配合广电总局,并做出深刻检讨」。对于《苹果》成为 《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出台后的第一个处罚对象,佟大为也不觉委屈:「一切都放平常心吧!」
事件回顾:
去年2月,由李玉导演,梁家辉、范冰冰、佟大为主演的都市题材影片 《苹果》在柏林电影节举行首映式,并未放映经电影局审查通过的删减版,而是放映了完整版,其中包括范冰冰和佟大为的全裸镜头及赌博场景。制片人方励曾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由于时间紧迫,德语和英语字幕的删节版拷贝未能制作出来导致的。11月30日,《苹果》在内地上映,内容引起争议。该片在香港被定为三级片,在内地上映时剪除了露点戏份。 (网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