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在北京城外誠的紅蘋果傢俱專賣店購買了一套價格為2800元的餐桌椅。20天後餐桌椅送到家中,卻發現尺寸偏大,在考慮到沒有合適的產品可以調換的情況下,記者致電紅蘋果傢俱售後部提出退貨,工作人員提出傢俱已經經過組裝,要收取200元的開箱費,對此記者答應了並要求對方盡快把傢俱拉回去。因為正值週末,對方說財務無法取錢,所以必須等到週一。但是週一當記者再次打電話給紅蘋果傢俱的售後部時,一位自稱是售後部負責人的女人卻突然改口要收取30%的費用,在記者要求出示相關規定文件的時候,她說是公司內部文件不得出示,在記者的一再堅持下,她乾脆直截了當地說「沒有」,對於記者要去消協投訴的說法,她也滿不在乎地說「行啊」。
掛斷電話,記者又打電話到北京市消協,被告知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沒有質量問題的傢俱退換,只能與賣方協商。記者終於明白為什麼售後部的工作人員對於投訴那麼不在乎,《規定》將消費者置於非常被動的地位,完全取決於傢俱廠商的所謂「信譽」,但是很不幸地是,紅蘋果傢俱雖然自稱是香港品牌,卻沒有一點國際品牌的風範,完全是一副毫無誠信的奸商嘴臉。在此期間,記者也在宜家家居購買了傢俱,感受到的是更為規範的服務,而且關於退貨的相關條款在商場的目錄冊裡寫得清清楚楚。紅蘋果傢俱獅子大張口,30%費用的說法更是沒有根據。讓人不禁感歎,企業缺乏誠信,如何樹立自己的品牌形象,獲得長久的發展。今天我可以為了這套餐桌椅不再購買紅蘋果的傢俱,但是其他的消費者怎樣才能避免淪為砧上魚肉的危險呢,僅靠商家的良知是不行的,還得完善相關的法規,讓消費者能放心購物而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