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适合您访美计划的具体签证类别的信息,请点击页面左侧的菜单项目。
如有更多问题,请登陆国务院的领事事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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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获得签证并不能保证您能最终进入美国。美国法律规定签证只是允许您申请进入美国的凭证。获得签证的人员将在入境港口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的检察。国土安全部官员批准绝大多数持有签证的申请人入境,但也有权拒绝某些人入境。
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
B1和B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意图只是临时进入美国,目的仅为旅游和/或进行短期商务活。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费用,并证明其在祖国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
必备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B1/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您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