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簽證簽發給赴美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商務活動包括協商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B-1簽證的持有者不得在在美停留期間就業。B-1簽證的申請人應在面談時攜帶其擬在美從事商務活動的相關材料,包括:
發自美國邀請方的邀請函原件,詳細說明訪美目的、在美停留時間以及由誰提供所有費用
與美方合作夥伴簽訂的合同、其它協議或來往信件等證明與美國邀請方的合作關係
如赴美檢測、購買機器、軟件或其它設備,請提供該設備的相關信息,如產品宣傳手冊或產品目錄等
證明在中國的公司真實性的文件,如公司的營業執照、信用證明以及所從事的商務活動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還需提供文件證明中國對其具有非常牢固的約束力,如銀行存款證明、在職證明、財產證明、結婚證、家庭合影等等(不僅限於此)
如申請人曾經訪美,請提供相關文件給予證明
在中國申請非移民簽證需出示下列材料:
兩份填寫完整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56(一份用中文填寫,一份用英文填寫),兩份填寫完整的非移民簽證補充信息表DS-157(僅限年齡在16歲以上的申請人,一份用中文填寫,一份用英文填寫)。這兩種表格可以在中信實業銀行各分支機構,使館領取,也可以點擊此處直接下載使用。填寫DS-156申請表時,請勿忘記填寫姓名的「中文電碼」以識別您姓名的漢字。
兩張兩寸彩色近照(請將照片貼在申請表的指定位置)
有本人簽名的有效護照。赴美商務考察,旅遊探親的申請人所持的護照有效期必須比申請人預期離開美國的日期長至少六個月。
除上述材料外,我們建議申請人出示能確保其在美國短暫合法停留後必須離開的社會,經濟及其他方面約束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