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請函、電(或入學通知書)
(1)凡申請公派赴美學習,進修及合作科研者,都必須向美校方申請1AP-66表。同時校方將發給申請者邀請信。來我"中心"辦理出
國手續時,應攜帶IAP-66表原件(共三頁)及邀請函複印件。
(2)對IAP-66表的要求:
a.國家公費人員(不包括單位公派及地方自籌資金公派項目)的IAP-66表中有關費用一欄,要有明確的資助數額,且要標注在表中
關於經濟擔保一項中的d欄內,即"d() The Exchange Visitors Govcrnment"。一般高訪半年的學者填注6,000-8,000美元,
進修一年的人員填注n000-15000美元,此數字僅供參考。
b.申請者到我"中心"辦理簽證時,IAP-66表中的在美停留期限欄目,開始時間不要過期,該表一般在邀請到美的開始時間往後一
個月內有效。如邀請時間過期,必須事先辦好延期信件(傳真即可)。但研究生入學時問不能過期,否則重新申請IAP-66表,或
辦理延期信。
c.按國家規定,在對外聯繫申請IAP-66表時,要嚴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留學年限和身份向美接受學校提出申請。其年限必須與教
育部批准年限一致。
2.辦理赴美簽證,美方不要求申請者提供體檢證明,可不辦理體檢。
3.照片
需2張彩色護照照片。
4.簽證所需時間:
一般需要2-4周時間。
備註:1持因私普通護照的國家公派赴美留學人員在收到美方邀請信函和IAP-66表後,請先給美國駐華使、領館打電話,預約面談時間(使、領館領事區、預約面談電話附後),然後在去面談之前一、二天到我"中心"辦理有關手續。由我"中心"出具照會、經濟擔保等材料(外地同志可通過郵寄辦理)再去中信實業銀行交納405元簽證費(辦完簽證後可持收據第二聯來我"中心"報銷)最後按照預約時間前往使、領館面談。2持因私普通護照的單位公派留學人員請直接與使、領館聯繫孤約面談時間申辦簽證,不用來我"中心"辦理手續。3持因公普通護照的各類公派赴美留學人員仍可通過本"中心"統一向美國使館遞交材料,申辦簽證。
附:美國駐華使、領館領區劃分、預約電話如下:
1美國駐華大使館:北京、大澤、新疆、青海、甘肅、陝西、山西、內蒙古、寧夏、河北、河南、山東、湖北、湖南和江西。預約電話:010-65325305。2成都領區:貴州、四川、雲南、西藏和重慶。預約電話:028-5583992/5589642。3瀋陽領區:黑龍江、吉林和遼寧。預約電話:024-23221198。4廣州領區:福建、廣東、海南和廣西。預約電話:020-81888911。5上海領區:浙江、江蘇、安徽
和上海。預約電話:021-6433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