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國去發展,最好的途徑是直接投資的方式,可是美國的移民法律卻沒有提供這個方便,非要讓投資人在沒有獲得自由出入美國身份的情況下,先將投資款匯入到需要投資的項目中,然後等待簽證的批准,這種帶有風險投資的做法讓不少投資者裹足不前。而到美國設立分公司,則是讓有意擴展美國市場的人士找到了一種進入美國的最佳方式。
L1簽證,就是美國專門發給那些在美國開設了分公司的跨國公司經理及特殊專業人才的工作簽證,它屬於非移民簽證的一種,另外,母公司在美國,在其他國家設立的分公司的經理也可申請這類簽證。它的特點是:准許申請人具有雙重“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徵。在我國經濟騰飛以來,已經有不少聰明人士以這種方式進到了美國,而且獲得了美國綠卡。 現在越來越多的商業人士都不得不選擇辦理L1簽證,原因是自美國911事件以後,美國加強了對海關的管制力度,嚴格控制B1簽證的發放,同時將B1簽證以往通常簽發的3個月停留期縮短為1個月,並且一般不給延期簽證,使得持有B1簽證人士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尤其是持B1簽證在美國做生意的老闆們,現在,L1簽證更顯示出它的優越性。
如果您是公司擁有者、總經理或經理等身份,想到美國發展,應該申請L1簽證;如果您是國營、集體、三資或私營企業的管理人員,過去三年在中國企業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經驗,最好委託我公司幫助申請L1簽證。持這種簽證進到美國,一年後,可以申請美國綠卡。如果您早有投資意向,可在進到美國後,從容地考察投資項目,完成您的投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