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瞭解簽證申請資料中包含的信息,特別是當DS-156申請表並非由本人準備的情況下。無論申請表是由申請人本人填寫還是他人代筆,如果申請人提供的信息不準確或是不真實,都可能導致簽證申請被拒絕。所有的申請人都應回答有關以前是否被拒簽(請參閱DS-156表的第31項);是否曾到過美國及逗留的時間(請參閱DS-156表的第29項)等問題,並且提供完整的工作經歷信息(請參閱DS-157表的第12項)。
若申請表由他人代填,則要求代填人提供他們的姓名、與申請人的關係、聯繫地址,並且在表格上簽名(請參閱DS-156表的第40項)。即使表格是由他人代填的,通過簽字表明申請人已經完全理解申請表上的所有問題以及其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實的(請參閱DS-156表的第41項)。
參與準備簽證申請材料的人員應確保讓簽證申請人都知道並確認其向美使領館提供的簽證申請材料中的所有信息都是準確無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