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為赴美留學人員提供了兩種非移民簽證類別。"F" 簽證發放給赴美進行學術學習的留學生,而"M" 簽證則發放給進行非學術或職業學習的留學生。要獲得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首先申請一所美國學校並被其接收。當您被接收後,學校會為您簽發一份I-20或I-20M表格。您前來申請簽證時必須出示該表格。
雖然簽證申請人可以在任何一個美國駐外領事辦公室申請簽證,但在非永久居住地以外的地方申請簽證將很難證明其具有獲得簽證的資格。
申請赴美留學簽證的申請人必須首先證明自己有能力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申請人還必須證明其進入美國並短暫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已建立的學術機構完成學業。
美國學生簽證的特點:
(1)簽證有效期長,一般為5年有效。持該簽證一旦進入美國,只要保持註冊學生身份,居留期可長達8年。而且,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簽證不用延期。
(2)該簽證在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只要不構成學業中斷,出入時間沒有限制。
(3)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赴美國伴讀。
(4)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向移民局申請打工許可證。
(5)如果因為健康或學術上的原因,可以減少課程或學時,不必進行全時制學習,同時仍然保持其學生簽證,而且不用向移民局申請獲准,只需要有學校的專任官員書面認可。
(6)如果取得大學畢業以上的學位,想通過職業移民申請綠卡,比其他非移民簽證有更多的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