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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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旅遊商務簽證(b-1,b-2)的申請
一、b-1/b-2簽證的概況:
b- 1/b-2簽證是美國每年簽發最多的非移民簽證。申請b-2簽證的事由相當廣泛,美國駐外使領館也沒有明確的限制。一般來講,凡到美國觀光旅遊、商務、娛樂、探親訪友、就醫、參加會議、赴展、處理個人事物等等都可以申請b-1/b-2簽證。b-1/b-2簽證可分為三個月有效期,一年有效、三年有效、五年有效、十年有效和永久性有效。入境次數也分為一次和多次入境有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美國使領館或同一使領館的不同領事,對簽證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數都有極大的酌處權。目前香港和台灣的居民比較容易申請一至五年、多次入境有效的b-1/b-2簽證,中國大陸居民比較容易申請的是三個月至一年、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1/b-2簽證。申請b-1/b-2簽證的難易視不同的國家和情況而定。美國對部分國家的觀光實行免簽證,如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新西蘭、西班牙、瑞典、英國等。但目前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均無b-1/b-2免簽證待遇。
二、申請b-1/b-2簽證的關鍵因素:
b- 1/b-2簽證的簽發由美國海外領事機構自行決定,美國境內的移民局不予過問。同b-1簽證一樣,由領事當場決定,因此又帶有濃厚的主觀色彩,甚至不太友善,在申請b類簽證比較困難的地區,如中國大陸,一般來講,簽證領事考慮的主要因素是申請人赴美的必要性和申請人是否有移民傾向。經濟能力在理論上是個重要考慮因素,但在簽證實例中往往並非最重要,而且自己會準時返國。
三、申請b-1/b-2簽證所提交的材料:
申請b- 1/b-2簽證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或要求,但領事在考慮是否給予簽證的兩大考慮因素,卻是申請人提供材料的重心,一般來講,在美國境內的邀請人或申請人本人,應該盡可能的強調申請人赴美的必要性。如果是父母探親,應盡量說明申請人本人無暇探望父母,且分別以久;入是參加會議則是強調參加會議的重要性等等。在申請人一方,則應該盡可能提交自己會按時返國的旁證,如房產證、地契、業主證、車主證、債券、職務證明、晉陞材料、即將舉辦的同自己有重要關係的活動,等等。提交這些材料,目的在於使領館相信申請人在其母國有更多的聯繫和牽掛,不會輕易滯留在美國。
申請b-1/b-2簽證需要提供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基本材料:
1.ds-156, ds-157表。
2.照片(貼於ds-156表上)
3.邀請涵或赴美事由的說明書。
4.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
補充材料:
1.由美方親友出且的經濟擔保書。
2.申請人的經濟證明(如銀行存款、旅行支票等)
四、b-1/b-2簽證申請被拒絕怎麼辦?
b- 1/b-2簽證申請如果受到拒簽是不可以申述的。領事拒絕b-1/b-2簽證申請,要麼是申請的事由不充分,要麼就是申請人沒有返國的意圖,或兩者皆有。不過由於b-1/b-2簽證是一種隨時都可申請的簽證,因此申請應體察被拒的原因,待有了充分的理由或能提交新的材料時再行申請。有人在申請被拒後更換護照,再從行申請,因美國在全世界的使領館對拒簽的護照蓋上印記,但在實踐中,更換護照,和使用原護照再次申請,獲得簽證或簽證被拒兩者都有。所以如第一次簽證被拒,再次簽證時,應著重考慮提供有充分理由的事由或返國意圖的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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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指南
申請美國留學簽證者請注意:申請人必須在到美國學校報到日期之前的 90 天之內 申請簽證。如果申請者在報到日期之前的 90 天之前申請,使館將不會受理。所有 f1申請人必須出示其錄取學校所發的有效的 i-20 表。
為獲得赴美留學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
他們唯一的目的(不僅是首要的的)是學習;
他們有能力並計劃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
在不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們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生活費以及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他們有不可分離的社會、經濟和其它因素使其在完成計劃的學業後離開美國。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無條件地被有資格招收留學生的院校錄取。學校必須提供填寫完整的 i-20 表和錄取通知。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應該證明他們有能力順利地完成學業,並出具一些能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資料,如:畢業證書、成績單(包括所學的科目及成績)、 toefl 成績單以及學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績,如 gre、gmat 等。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美完成學業後有歸國計劃。他們可以通過許多方式來證明這一點。比如:他們可以表明中國需要他們在美國所學的這一領域的專業人才,他們來自一流學校、歸國後能競爭到一份很好的工作。
f-2 簽 證:簽發給留學生 (f-1 簽證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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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訪問學者
(j-1 簽證)
“j” 交流訪問學者計劃旨在促進在教育、藝術和科學領域內人員的知識和技術交流。參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參加公司、機構和辦事處在職培訓的人員;各小學、中學和專業技術學校的教師;赴高等教育機構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的教授,從事研究工作的學者;赴醫療機構進行專業培訓的人員;以及以研究培訓和示範專業知識或技能為目的的訪問學者。申請人必須出示已填妥的由美方贊助單位或邀請機構發的 ds-2019 表。
“j” 交流訪問者必須有足夠的學術準備和英語語言知識以保證申請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機構或其他研究機構進行整個過程的學習。申請人必須出示材料證明接收學校為了指導其英語語言的學習做了特殊安排。如果申請人的英文水平不足以讓其完成整個學業。學院須出具文件證明為其安排特殊培訓以提高其英語水平。
按照“j”交流訪問學者計劃參加醫學專業本科學習和培訓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幾項特殊的規定。其中包括:必須已經通過外國醫學專業生考試。證明有足夠的英語語言知識;必須在完成交流項目後回國居住兩年,必須計劃在美國停留的期限到達後離開。作為訪問學者赴美進行考察咨詢,教學或研究而不行醫的醫生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必 備 的 材 料:
填妥的ds156,ds157 申請表
在中信實業銀行交納簽證申請費 ( 830 元人民幣) 的收據
有效的護照。該護照有效期必須比申請計劃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多至少6個月。
“j” 簽證的申請人需要一份填妥的 ds-2019 表。參加“j”訪問計劃的學者必須出示由擔保方出具的 ds-2019 表。“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