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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測驗的編制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心理測驗的歷史回顧

  古代教育學家孔子

  孟子明確指出了心理能力和心理特徵與物理現象一樣,具有可測量的特徵。

  南朝人劉勰在《新論‧專學篇》,他不僅觀察到左手畫方右手畫圓不易實現這種現象,而且認為其原因是一心不能二用,這恐怕應該算是世界上最早的「分心測驗」了。

  1925年格塞爾嬰兒發展量表的前導。

  中國民間廣泛流行的「七巧板」,在某些方面可以作為創造力測驗的一種方法。

  科舉考試中的帖經和對偶,類似於現代西方言語測驗中常見的填字和類比。

  中國古代心理測驗的思想,東方文化特點:首先,他們都是描述性的,沒有定量的標準;其次,心理測驗往往將心理特點(能力、人格、智力等)與道德觀念聯繫起來。

  7.科學心理測驗產生的原因。

  1對智力落後者分類和訓練的早期關注。心理測驗產生的最初原因是對智力落後和精神病人治療的需要。

  1838年法國醫生埃斯科羅出版了兩卷本著作,第一次明確地對智力落後與精神病人作出了區分。

  另一位法國醫生塞國恩的貢獻也特別重要,他是訓練智力落後者的先驅。

  2馮特的實驗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的誕生是心理測驗產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1879年馮特在德國萊比錫大學建立了心理學史上第一個實驗室,許多早期試驗心理學家都在這裡接受訓練。

  實驗心理學的誕生和發展,還給心理測驗帶來了另一個副產品:嚴格的標準化程序。

  8.英國生物學家和心理學家高爾頓是倡導測驗運動的主要人物。這雖然不是正式的心理測驗,但可視為心理測驗的開端。

  高爾頓也是評定量表和問卷法應用的先驅,另一個重要貢獻是他還為心理測驗奠定了統計學基礎。

  9.美國心理學家卡特爾1890年在《心理》雜誌上發表了「心理測驗與測量」一文,這是心理測驗第一次出現於心理學文獻中。

  10.比內-西蒙量表在1905年發表,它是世界上第一個正式的心理測驗。

  比內於1857年出生於法國尼斯,起初學習法律,繼而改學醫學,以後致力於心理測驗的研究。1904年法國教育部委派許多教育家、醫學家和其他科學家組成一個委員會,專門研究公立學校中智力落後兒童的教育方法。

  文章中他中介紹了一個包括30個項目的量表。這個量表很粗糙,尚不能準確地測量智商,但它在心理測驗史上極其重要,是世界上第一個正式的心理測驗。

  比內-西蒙量表在1905年發表,比內和西蒙親自主持過兩次修訂,一次在1908年,一次在1911年。

  測驗的結果用「智力水平」表示,但其通常翻譯和提法為「智力年齡」。

  比內在1911年去世。

  11.心理測驗的蓬勃發展

  縱觀心理測驗的發展,人們常說19世紀80年代時高爾頓的10年,90年代是卡特爾的10年,20世紀頭10年則是比內的智力測驗的10年。

  1操作測驗的發展。由於理論上的缺陷和實際上的需要,所以就有操作測驗的問世和發展。

  2團體智力測驗的發展。運用團體測驗可以在同一時間內測量許多被試,這是心理測驗方式的極大進步,擴大了測驗的應用範圍。

  3能力傾向測驗的發展。這些測驗為了分析個人心理品質的內部結構提供了適用的工具,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此外,普通能力傾向(智力)測驗也向多元化發展。

  4人格測驗的發展。

  心理測驗的另一領域是涉及情感或行為等非智力方面的人格評估,通常包括對性格、氣質、情緒狀態、人際關係、動機、興趣和態度的測量。

  現代西方心理學的發展,受到計算機的發生和發展,以及統計方法的改進的極大影響。而「因素分析」的理論從1904年斯皮爾曼提出智力二音素論開始,經心理學家近一個世紀的爭論和研究,已日趨成熟和完善,給現代心理學測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心理測驗的發展。

  1916年樊炳清先生首先介紹了比內-西蒙智力量表。1920年,北京高等師範學校和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建立了我國最早的兩所心理實驗式。1921年,他倆正式出版《心理測驗法》一書,成為中國最早的心理測驗專著。1922年,中華教育改進社聘請美國教育心理測驗專家麥考爾來華講學,並主持編製心理測驗事宜。1924年,陸志韋發表了《訂正比內西蒙智力測驗說明書》,30年代又與吳天敏再次做了修訂;1931年,由艾偉、陸志韋、陳鶴琴、蕭孝嶸等倡議,組織並成立了中國測驗學會;1932年,《測驗》雜誌創刊。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心理測驗的發展

  1979年,林傳鼎、張厚粲等以國外資料為參考,編製了少年兒童學習能力測驗;1989年,成立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驗專業委員會,標誌著中國心理測驗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高速發展時期。

  第二節 心理測驗的性質、種類和\功能

  1. 測量:就是根據一定的法則,用數字對事物加以確定。所謂「一定的法則」是指測量行為發生時採用的規則或方法。所謂「事物」是指我們要測量的感興趣的事物的屬性或特徵。一般來說,用數字對事物加以確定,就是確定一個事物的屬性的量的多少。通常人們所說的測量,指的是給事物確定出一種數量化的價值。

  2. 測量有兩個要素:一是參照點,二是單位。對任何事物確定出一個量都要有一個計算的起始點,這個點就是參照點。參照點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絕對的零點,另一種是相對參照點。心理測驗中所用的參照點都是相對的,因而測量的結果常常不能以「倍數」的方式解釋。理想的單位的條件:有明確的意義和有相等的價值。

  3. 量表就是有參照點和單位的連續體。

  命名量表:是水平最低的一種測量量表,用數字來代替事物或對事物進行分類;不能進行加減乘除。

  順序量表:不僅表明類別,還能表明不通類別的大小等級,或具有某種屬性的程度;不能進行乘除運算。

  等距量表:不僅有大小關係,而且又有相等的單位,因此可以加減運算,但沒有絕對零點,所以不能做乘除運算;

  比例量表:是最精確的測量,既有相等的單位,又有絕對零點。

  4. 心理量表的性質:一般來說,心理測量是在順序量表上進行的。因為對於人的智力、性格、氣質、興趣、態度等來說,絕對零點時難以確定的。

  雖然心理現象適合在順序量表上進行測量,但大多數心理學家喜歡把測驗成績轉換為等距量表,最常用的轉換方法是轉換為標準分數,即把順序量表轉變成以標準差為單位的等距量表。

  5.什麼是心理測驗?

  著名的心理測驗專家阿娜斯塔西認為「心理試驗實質上是行為樣本的客觀的和標準化的測量」。

  行為樣本:心理測驗在測量個別差異的tine,往往也只是對少數經過慎重選擇的樣本進行觀察,來間接推知被試的心理特徵。

  標準化:是指測驗編製、實施、記分以及測驗分數解釋程序的一致性,標準化的量一個重要步驟是建立有代表性的常模。

  客觀性:心理測驗的客觀性的某些方面,總是與標準化的討論聯繫在一起的,即對心理測驗的客觀性要求牽涉到標準化的問題,因此,在不受被試主觀判斷支配的範圍內,測驗的實施、評分、解釋應是客觀的,要盡量減少主試和被試的隨意程度。客觀性另一個主要方面是測題或整個測驗的難度水平的確定必須客觀。

  6. 心理測驗的性質

  (1)心理測驗的間接性:迄今為止,我們還無法直接測量人的心理,只能通過測量人的外顯行為,即測量人們對測驗題目的反應來推斷出他的心理特質。

  (2)心理測驗的相對性:我們在比較不同人之間的行為或心理特徵時,沒有絕對的標準,也沒有絕對的標準,也沒有絕對的零點,我們有的只是一個連續的行為序列。所以每一個被測得的結果,都是與他所在團體或人群的大多數人的行為,或某種人為確定的標準相比較而言的。

  (3)心理測驗的客觀性:首先,測驗用的項目或作業、施測說明、施測者的言語態度及施測時的物理環境等,均經過標準化,測驗的刺激是客觀的。其次,評分計分原則和手續經過了標準化,對反應的量化是客觀的。再次,分數轉換和解釋經過了標準化,對結果的推論是客觀的。

  7. 心理測驗的種類:(1)按測驗的\功能分類:智力測驗、特殊能力測驗和人格測驗。人格測驗:明尼蘇達多項人格調查表(MMPI)、16種人格因素問卷(16PF)、艾森克人格問卷(EPQ)、羅夏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TAT)。

  (2)按測驗材料的性質分類:文字測驗、操作測驗。

  3按測驗材料的嚴謹程度分類:客觀測驗、投射測驗。

  4按測驗的方式分類:個別測驗、團體測驗。

  8. 論述心理測驗的\功能:1從實際應用角度看:人才選拔、崗位安置、臨床診斷、教育評價、心理咨詢和治療

  2從理論研究角度看:搜集資料、提出和驗證假設、實驗分組

  第三節 正確對待和使用測驗

  1. 錯誤的測驗觀:1測驗萬能論;2測驗無用論1某些人格測驗侵犯了個人隱私;2測驗為宿命論和種族歧視提供了心理學依據。

  3心理測驗即智力測驗。

  2. 正確的測驗觀:(1)重要的心理學研究方法和決策的輔助工具:除實驗法以外,心理測驗法的出現是心理科學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是心理學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研究方法之一。這是若有相應的心理測驗,就可以幫助有關部門作出科學的決策。(2)作為研究方法和測量工具尚不完善:儘管心理測驗是心理學研究的必要手段,而且實際生活中也在廣泛應用,但是心理測驗從理論到方法都還存在許多問題,尤其過分誇大心理測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是不對的。(3)科學地看待心理測驗,防止亂用測驗: 1測驗使用者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 2慎重選擇測驗量表; 3與被試建立良好的協調關係;4正確解釋測驗結果;5注意測驗的保密。對測驗的保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對測驗內容的保密;二是對測驗結果幾個人隱私保密。

  第二章 心理測驗的編制

  第一節 心理測驗的對象、目的及目標

  1. 在編製測驗前首先要明確測量的對象:也就是該測驗編成後要用於哪些團體。其包括三個重要的維度,即年齡、教育水平和文化背景。

  2. 測驗的目的:一般來說;顯示和預測。由此我們可以分為兩類測驗:顯示性測驗和預測性測驗。(1)顯示性測驗:是指測驗題目和所要測量的心理特徵相似的測驗。有些觀察法、行為評估法也都是vrst性測驗,題目取自一個很明確的總體的測驗即是樣本測驗,題目取自一個全開發的總體的測驗即是標記測驗。(2)預測性測驗:指預測一些沒被測量的行為的測驗。

  心理測驗的目標是指編製的測驗是測什麼的,即用來測量什麼樣的心理變量或行為特徵。(1)工作分析:對於選拔和預測\功用的預測性測驗,主要任務是對所預測的行為活動作具體分析,我們稱之為任務分析或工作分析。(2)對特定概念下定義:如果測驗是為了測量某種特殊的心理品質或特點,那麼測驗編製者就必須給所要測量的心理或行為特質下定義,然後必須發現該特質所包含的維量將通過什麼行為表現出來或怎樣進行測量。(3)確定測驗的具體內容:如果測驗是描述性的顯示測驗,它的目標分析的主要任務則是確定顯示的內容和技能,從中取樣。

  第二節 測題的編寫技術

  1. 搜集有關資料:題目的有關來源 (1)已出版的標準測驗 (2)理論和專家的經驗(3)臨床觀察和記錄

  2. 命題的原則及編寫要領:1、命題的原則(理解): 1內容方面。首先,要求題目的內容符合測驗的目的;其次,內容取樣要有代表性;第三,題目間內容相互獨立,互不牽連。 2文字方面。使用語言要準確,語句要簡明扼要,最好一句話說明一個概念,盡量少使用雙重否定句。3理解方面。題目應有確切的答案,題目的內容不要超出受測團體的知識水平和理解能力,題目格式要容易理解。 4社會敏感性方面。應盡量避開社會敏感性問題,如涉及社會禁忌或個人隱私的題目不應使用。

  菲利普對於涉及社會敏感性問題,怎樣鼓勵被試作出真實回答的策略: ◇1命題時假定被試具有某種行為,、使他不得不在確實沒有該行為時才否定,可避免否定過多的傾向。◇2命題時假定規範不一致。◇3指出該行為是常見的,雖然是違規的。2、測題的編制要求:對心理測驗的題目進行分類的標準很多,常見的分類是根據對被試的要求不同來分,可以分為兩大類:提供型選擇型題目。提供型題目要求被試給出正確答案,如論文題、簡答題、填充題等;選擇型題目要求被試在有限的幾個答案中選擇正確的答案,如選擇題、是否題、匹配題等。選擇題我們比較熟悉,它由兩部分分構成:提干和選擇。題干就是呈現一個問題的情景,一般由直接問句或不完全的陳述問或不完全的陳述句構成。選項就是問題的多種可能答案,,常常是包括一個正確答案,若干(一般是1—5個)錯誤答案,其中錯誤的答案叫「誘答」。

  第三節 測驗的編排和組織

  一、測題的編排

  1、測驗編排的一般原則:1測題的難度排列易逐步上升。2盡可能將同類型的測題組合在一起。3各種類型測題本身的特點。

  2.兩種常見的試題排列方式:(1)並列直進式:整個測驗按試題材料的性質歸為若干分測驗,在同一分測驗的試題依其難度由容易到難排列。(2) 混合螺旋式:先將各類試題依難度分成若幹不同層次,再將不同性質的試題加以組合,作交叉式排列,難度則漸次升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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