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從98年7月8日,我國第一個公益會中國兒童少年會成立開始,我國會已經走過了近0年的發展歷程,其中推出了希望工程、母親水窖、健康快車、貧困大學生助學等一系列公益品牌;會也越來越善於利用廣告等形式進行形象宣傳,從幕後走向前台。
而有關會的法律法規也在逐步完善。「988年頒布的《會管理辦法》只有4條,幾百個字,004年頒布的《會管理條例》已經擴展到了7章48條。」吳作人國際美術會秘書長、NPO信息咨詢中心董事長商玉生向記者介紹。
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條例》的頒布更是會的一個轉折點,其中最突出的特點是將會分為公募會和非公募會兩種。
像中國紅十字會和中國牙病防治會這樣的會又被稱作公募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會,按照募捐的地域範圍被分為全國性和地方性兩種,目前全國性的公募會大概有70多家。
而與公募會概念相對應的則是非公募會,後者不得面向公眾募捐,而且不按照地域範圍進行劃分,主要是源於一些富裕起來的企業和個人有意願拿出自己的財產用於公益事業,又希望自主決定公益實施,保證捐贈意願的實現,對此國家增設了非公募會這個新種類。目前在民政部登記的有6家左右。比如香江社會救助會、北京大學教育會等。而輿論普遍認為,國家是在鼓勵非公募會的發展。比如在原始資金方面,《條例》規定「全國性公募會的原始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會的原始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會的原始不低於00萬元人民幣。」
此外,在管理體制方面,我國的會也從三重管理體制過渡到雙重管理體制。商玉生所在的吳作人國際美術會創辦於989年,他回憶,當時申請會的時候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門以及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直到999年,中國人民銀行才退出會業務主管部門角色,「人民銀行的退出,是對會性質的重新認識,會是社會公益機構,而不是金融機構。」
然而,目前的雙重管理體制仍然讓許多希望申辦會的單位或者個人苦惱不已。比如一些企業希望申辦非公募會,但是苦於無法找到業務主管單位。還有一些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希望在華設立會,或者境外會希望在華成立代表機構,也很難找到業務主管單位,香港樂施會中國部項目經理王雲仙博士向記者表示:「近兩年我們一直在向有關部門申請,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業務主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