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既有一定理论素质,又具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我校经济学院将于 2007 年招收 30 名金融 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同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只限在北京地 区长住 人员。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 报名。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的每天 9:00-22:00 。 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 。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名点仅限「北京大学」。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 48 小时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http admission.pku.edu.cn ),查看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方法请于 2006 年 10 月 10 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网址同上)查询。 2006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大学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也可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 通过网报系统 打印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校对表》,到北京大学确认报考信息,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请于 11 月初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http admission.pku.edu.cn )查询。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招生院系:经济学院,代码为「 025 」;
招生专业:金融学,代码为「 020204 」。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07 年 1 月 20 、 21 日,请携带 准考证、身份证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