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用途:簽發給外國公司管理人員調派至美國的工作簽證
入境期限:以移民局批准件為準,一般一至三年
配額限制:無配額限制
能否轉身份:可以轉身份
申請週期:移民局申請三周左右
一、關於 L-1簽證
該簽證是簽發給外國公司之部門以上經理,主管和專業人員調派至其在美國的附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工作的一種簽證。該外國公司只要在美國境外,其所屬權為誰並無影響。 L-1 簽證對其外國母公司或美國分支機構從事什麼貿易或生產活動以及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是否同一等也並無規定或要求,只有是合法經營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