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十三部之要 面上分畫十三部位而橫列,先審定正面正視之中心線,取 梁之與准頭寬度而決定正中正線,其次因人面部而畫分三停:發際而下至眉毛之上為上停,為額,分為四部份:
(1)為天中;
(2)為天庭;
(3)為司空;
(4)為中正。兩眉之間
(5)為印堂,所占部 看其人眉毛高低程度,而且印堂所占之部位也只是眉目之間的有限部位。
上停五部位取定以後,對於中停之 (6)為山根,山根居兩眼之間,取決其人眼睛大小而決定。 (7)為年上,年上約居梁中間,大約可以山根下至 頭三等分為之,居上者為年上,中者為 (8)壽上,壽上約為兩顴骨之中間。下者為 (9)准頭,准頭不包括蘭台、廷尉在內。
下停為(10)人中,人中是 下口上之部位。(11)為水星,正口一般最易誤以為整個嘴唇部份為正口,其實只取准頭寬度為正口而已。(12)為承漿,承漿是口下地饋的上部位,大約稍少於下巴長度二分之一。(13)為地饋,承漿下的部位。
面上正中線定出以後,就可以依訣橫列各部所屬的位置。但是耍留意,這些部位並不全部在正面上,有的已經轉入了側面,所以無法依次橫面,只好最先決定山根到准頭的橫列部位,最後才決定上下停各所屬部位。這種尋定部位的方法,一般就稱為面相十字定位法。
2008/04/05 02:46 2008/04/05 02:46
View Comments, Trackbacks
댓글을 달아 주세요
Testing Sys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