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也是老早就有个想法,想为她写点什么,可每每总是写到一半,甚至就要收笔的时候,却想不到该以什么的话来结尾而收笔,可今天实在是没事做了,我想我要也应该下定决心来为她写点什么,也要让她知道她没白来这世上一遭,因为她遇到了我这么一个深爱她的男孩,最起码她是比我幸运那么一点点。
不知道有多久没通宵了,也许从高考以后吧,也许是从开始步入大学的那一刻吧,我下定了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坐人,可信誓旦旦的话没说出两天,我又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唯一不同的就是不再通宵了。我以为进了大学的我,可以怎么样怎么样,可后来才知道真应了那句古话---狗改不了吃屎,虽然很难听,但却很实在,我不怕别人取笑我,因为我知道我不是狗,我也知道自己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不是有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么?真的很佩服李白啊,估计当时他的心情也就和我的差不多吧,要不然怎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她,一个生活在厦门的女孩,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女孩,整天疯疯癫癫的,长的一般般,因为当我把她的照片贴出来的时候,没听过别人说过她漂亮,偶尔有那么几个比较温柔的女孩子,也只是说很有气质什么的,从来不正面给我个说法,但我不知为什么就这样一个女孩却让我魂牵梦娆,让我忘乎所以。和她相识在半年前的一场游戏里,那时候刚爱国能够兴起「泡泡堂」,忘了说的就是她是个爱玩的女孩子,当然也不会错过「泡泡」啦,要不然我们又怎么会认识呢?时至今日,虽然我们都早已不再玩「泡泡」了,但是她在游戏的名字,我到现在都没忘记---透明的水果。
「男人好色,英雄本色」,我不敢说我是英雄,更不能说我好色,但我还是要用「异性想吸」来为自己辩解,因为在游戏的时候,我会常常选择和那些在我看起来是异性的网虫来耍,我觉得那样玩起来比较有劲,但是有个例外--他是个男孩,从来游戏的时候我们都是一起的,他也是典型的色狼,正所谓「臭味相投」嘛,要不然没也不可能老在一起。可就是这个打破了「同性排斥」的男人,在我不玩泡泡没多久,也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可以说「泡泡」给我带来了一些短暂的朋友,但凡事都有例外,那个被别人叫做「牛牛」的女孩,直到现在还被我当最最最最好的朋友对待,那个「牛牛」不是别人,正式在泡泡里那个叫做「透明的水果」的女孩。
忽然间想起了好多好多,想起了我们曾经一起游戏的情景,她被我杀的一塌糊涂没有办法的时候,就会说我欺负他、女孩子之类的话,要是打不过她,她又会说什么我是笨蛋,居然连个女孩子都打不过。你说我是杀还是不杀好呢,虽然在我看起来有点不可理喻,但要是换别的女孩,我可能早就大骂一顿然后跑开了,而她不同,因为她是牛牛,是我在虚幻的网络中找到的最爱。
不只是我,还有她,都是个比较有原则的人,从来不把网络和现实混为一谈,似乎所有的网虫们都这么想过,但人是感性动物,遇到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不可能不动心的,但这毕竟是在网络上,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要说在网上谈恋爱是不是比一见钟情更夸张呢?在我有喜欢上她想法的时候,我曾试探过她,从她嘴里蹦出来的种种不可能,让我知道我们绝对不可能。我在前面好像已经说了,人是感性动物,不可能不动情,除非他真的不爱你,这话一点都不假,后来她还是被我感动了,我们终于迈出了理想爱情的第一步。
高考的失利,让我没得选择,因为她在厦门的缘故,我曾一度想去厦门陪她,结束这段不真实的爱情但现实是残酷的,北京那里有我的梦,带着种种的幻想来到了北京,看到了学校的状况很伤心,但我还是鼓励自己要有所作为。不知我本来就是垃圾,还是学校垃圾,反正到了这里的第一天,我就是堕落一族的成员了。学校在一个垃圾的小村子里,真不敢想像北京居然还有这么烂的地方,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玩耍的场所,在我看来唯一可以散心的方式就是上网,再加上网上还有一个让我朝也思梦也想的女孩呢,上网自然而然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